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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供网站备案相关材料的通知

尊敬的客户,你好!
  根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【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3号】,您的网站需要进行非经营性ICP备案;   根据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您的网站需要进行网络安全备案;
  根据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您的网站如含有:论坛、聊天室、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、视听节目、网络文化等互联网信息内容的,在履行ICP备案手续前应获得相关前置审批部门的批准。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您需要备案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,保持备案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,为避免因未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准确等问题,影响您的网站正常运营,甚至被行政处罚,请您立即提供以下资料,我们会配合您,并代您办理或更新相关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:
非经营性ICP备案材料:
  (1)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(1份);国内域名申请及备案所需材料:
  (1)域名注册申请表(2份);苏州网络警察备案材料:
  (2)表二:苏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(1份);
  (3)表四:网站(网页)基本情况登记表(1份);
  (4)表七:安全组织和人员情况登记表(1份);
  (5)互联网信息安全承诺书(1份);相关的公共材料:
  (6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6份);
  (7)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(6份);
  (8)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6份);
  (9)第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(6份);
  (10)第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(6份)。
  请接到通知后,在2个工作日内,将上述材料提供给我们。
以上全部资料都需加盖红色公章并签名(图章务必清楚,不清楚无效),具体见填写说明,先扫描Email给我们,再把盖章原件快递给我们。
  请邮寄到:
  苏州诺亚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网站备案组收
  地址:苏州新区狮山路75号2-802室,邮编:215011
  联系电话:0512-68240041,68243341,4006761020
  或者扫描(拍照)后(红章),Email到:icp@chinanova.com
  请勿传真,因为传真是黑白的,无效。


关于网站备案的相关说明

1、 网站为什么要办理备案?
  为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规范与管理,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,详见有关法律法规。
2、为什么要提供备案资料给我们,由我们代办备案?
  苏州诺亚网络信息有限公司(www.chinanova.com),作为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审批许可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商(ISP苏B2-20090122号),互联网内容服务商(ICP苏B2-20040013号),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要求,我们有义务为广大客户提供(工信部,省通管局)“非经营性ICP备案”,及(苏州公安局网监处)“苏州网络警察备案”等相关备案服务。
  其中“非经营性ICP备案”和“苏州网络警察备案”是我们免费代办的项目,其他项目如:经营性ICP备案和前置备案项目,则需要客户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,详见有关法律法规。
参见网站:
  苏州诺亚网络网站备案专辑:http://icp.chinanova.com
 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网站: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
 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:http://www.jsca.gov.cn
  苏州网络警察:http://www.suzhou.cyberpolice.cn
  也可参见各媒体网站的有关新闻报道,关于“网站备案”,“互联网整治”,“.cn域名实名制”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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